药店注意,国家药监局两度部署,“史上最严”的中药饮片大检查开始了,已有企业因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被罚款10万元。
3个月两度部署,今年大查中药饮片
5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2019年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对2020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这是进入2020年以来,国家药监局第二次对中药饮片的整治工作进行部署。今年2月份,国家药监局专门印发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工作要点。据搜药统计,截止目前,江西、河北、吉林、安徽、湖北、甘肃、海南、内蒙古、山东、四川等多个省部分地区已经进入整治期。
而这次会议,是对这项整治活动的再部署和强调。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检查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中药材市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自查和整改,清源固优,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处罚力度堪称“史上最严”
2020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可以称得上“史上最严”,具体可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高层的重视。出台全国统一的工作方案,三个月两次对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每一项具体举措,都体现了国家药监局对中药饮片整治的高度重视,而这种态度也势必会下沉到各省局,最终在基层得到严格地执行。
另一方面,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大大提高了对生产、销售、购进、使用问题中药饮片的处罚力度,也直接推升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力度。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2倍至5倍提高到15倍至30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最低罚款150万元。也就是说,罚款力度至少翻了两倍。
同时,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新法要求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而在专项检查期间,已有企业因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被处于10万元罚款。
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乐东县黄流镇一家中医诊所,因购进了21种共计重60kg的未有任何标示的中药饮片饮片,且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及随货通行单以及出厂检验报告书等正规渠道进货的资质材料,被认定为“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最终被处按货值金额二倍罚款10万元整,没收其涉案中药饮片并处违法所得30元,罚没款共计100030元整。
药店应杜绝两种违规行为
在本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中,两种违法行为药店要杜绝。
一、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行为
1.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的中药饮片的情况
2.检查是否存在设立"库外库" 储存中药饮片或挂靠经营中药饮片的情况。
3.检查是否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情况。
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
1.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
2.检查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包括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等)及相应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书。
3.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记录。
除此之外,多地药监部门还强调,要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抽检,提高抽检的针对性,重点抽检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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