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命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等239个地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鹿城区、瓯海区、泰顺县、永嘉县5个县(区)获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浙江省共有15个县(区)获此荣誉,温州占浙江省总数三分之一,数量列浙江省前茅。
近年来,温州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切实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温州市各地在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进程中亮点纷呈。如瓯海区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助机制,对中药饮片及中医非药物治疗处方按每人次5~10元进行补助,2018年下达本年度中医药服务补助经费285万元;永嘉县中医药诊疗报销比例高出西医西药20%以上,对中药处方按0.12元/味予以补助,对针推等中医非药物治疗服务项目按10元/人次予以补助,2018年下达上年度中医药服务补助经费200万元;鹿城区域内的南塘中医药特色街区于2018年9月底正式开街,目前设有浙派中医馆、恬真堂、三馀堂、瓯越名医馆、延生堂名医馆等,将打造温州市文化氛围浓郁,业态丰富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新平台。
据了解“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与“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卫生系统仅有的两种城市荣誉。在2015年3月24日,温州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在2018年通过复评。
另外,早在2005年,瑞安市、平阳县就获得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原名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并于2018年通过国家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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