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第3期,总第28期)》,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包括5批饮片:炒栀子(性状),五加皮(检查、浸出物),土茯苓(性状),巫山淫羊藿(检查),麸炒枳实(含量测定)。
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第3期,总第28期)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6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浸出物等(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措施,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2022年第3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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