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实施了第7批41个品种 《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涉及品种有:南沙参(轮叶沙参)、芥子(白芥)、炒芥子(白芥)、熟大黄(掌叶大黄)、藕节藕节炭、炒牵牛子(裂叶牵牛)、醋三棱、姜炭、木通(三叶木通)、千年健等。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第7批41个品种
《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7批41个品种《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第7批41个品种。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上一篇:
浙江:颁布柏子仁、酒地龙等30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即日起生效...
下一篇:
汉阳区市监局与九州通签订协议,合力推进中医药电商平台知识.....
九州通医药集团 |
九信中药 |
药品在线采购平台 |
好药师网上药店 |
中药溯源 |
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
关于珍药材 |
合作伙伴 |
经营证书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50052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鄂)-经营性-2015-0019
Copyright© 2014-2025 ,珍药材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19602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502000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