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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9部门联合发文:保障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海南发布

2021-08-04 18:21 来源:药材界

01贵州9部门联合发文:保障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

近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共同印发《贵州省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中药材产品目录,推进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标准建设,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依托“一网一云一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中药材质量追溯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诚信评价机制等。

《办法》明确了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质量,中药材产地加工环节质量,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环节质量,中药材产品经营、储运、配送等环节的质量,使用中药材产品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环节质量五项追溯环节应采集的信息。同时明确生产经营者及使用单位责任、政府部门职责等。同时明确,对中药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单位实行信用登记评价制度,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信用登记监测指标体系。

 

02海南发布《海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正式对外发布《海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上市备案方面,《细则》明确要求“报省药监局备案,包括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对原辅料、标准汤剂、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考察等内容进行充分研究和验证。在上市前按要求向省药监局提交备案资料和相关研究资料。”在原材料方面,进一步明确可以在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立提取车间。

 

03北京:推进院内制剂向新药转化

近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5项20条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与传承发展。《行动计划》明确,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疑难疾病和慢性病等领域,支持中医药开展临床研究和中药新药的创新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支持中医药企业与北京名老中医、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开展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究和应用;支持鼓励医疗机构与中医药企业合作,推进院内制剂向新药转化。建立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估机制,推荐适宜调剂使用的品种。

 

04宁波:培育一批宁波中药知名品牌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宁波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宁波市中医药发展目标。中医药产业发展实力跃上新台阶。稳定中药材种植面积1万亩,打造一批产地环境良好、基地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整备优良、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措施到位的市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中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8亿元,产业集聚程度进一步提升,浙东海洋药谷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形成若干规模化中医药产业集群,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宁波中药知名品牌,努力打造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域集聚地。
 

05茂名: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

近日,广东省茂名市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强化履职尽责,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传承精华,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要加快品种选育和推广,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推动生产基地建设。坚持守正创新,做大做强中药生产流通产业。要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培育发展重点企业,注重中药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中药工业产业链。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要继续推进中医药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推广和提升师承教育,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水平,促进中西医药深度结合,全面提升疾病防治能力。
 

06安阳:拟规划在中药材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

7月29日,河南省安阳市召开2021年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安阳市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上下协同、部门协同、政策协同,营造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力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安阳市要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拟规划在中药材产业发展、龙头中药企业打造、区域性制剂中心建设、中药代煎代配中心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扁鹊”中医药品牌运营、中医药综合服务体系标杆树立等方面,开展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合作,助推全市构建中医药全产业链闭环。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工作,培养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人才,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

 

07“稷山柴胡”地理标志商标成功注册

近日,“稷山柴胡”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据悉,稷山县中药材种植历史悠久,据稷山明朝万历(1612年)县志记载:当时就种植包括柴胡、远志、连翘等40余种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