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珍药材!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珍药材 > 药材资讯 > 药材头条 > 正文

人人要享有中医药服务

2017-12-19 16:10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于日前发布。根据该《意见》,中医药将在医疗、养生保健、健康养老、文化旅游、服务贸易、大数据应用等方面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加快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并从中更多受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于日前发布。根据该《意见》,中医药将在医疗、养生保健、健康养老、文化旅游、服务贸易、大数据应用等方面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加快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并从中更多受益。
 
    《意见》指出,中医药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主要在以下方面发力:一是“互联网 中医医疗”,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预约诊疗等便捷服务,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流程。鼓励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依法规范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智慧药房”建设等,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引导和鼓励中医医院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装备,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等服务,提高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服务整体效率。
 
    二是“互联网 中医养生保健”,鼓励构建中医养生保健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中医健康干预方案。鼓励利用新媒体技术,宣传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理念、方法与产品等。
 
    三是“互联网 中医药健康养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新模式,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智能硬件,发展老年人电子商务,开发和运用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等,研发具有中医药特点的健康养老信息服务产品。
 
    此外,还有“互联网 中医药文化与健康旅游”“互联网 中医药服务贸易”“互联网 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等。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 建设国家人口健康数据中心中医药分中心和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中医药院校开设“互联网 ”相关课程,促进中医药人才与互联网人才双向流动。

九州通医药集团  | 九信中药  | 药品在线采购平台  | 好药师网上药店  | 中药溯源  | 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
关于珍药材  | 合作伙伴  | 经营证书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50052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鄂)-经营性-2015-0019
Copyright© 2014-2026 ,珍药材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19602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502000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