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 李芮)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7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内蒙古怡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艽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含量测定。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祁东县君儒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等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红景天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精(酒黄精)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玉林本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制川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并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声明:本文系珍药材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九州通医药集团 |
九信中药 |
药品在线采购平台 |
好药师网上药店 |
中药溯源 |
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
关于珍药材 |
合作伙伴 |
经营证书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50052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鄂)-经营性-2015-0019
Copyright© 2014-2025 ,珍药材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19602号-2 鄂公网安备42010502000653号